【安全用气】主席令新规定—这些行业9月1日起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
2021年6月10日,习近平主席签署第八十八号主席令,要求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〉的决定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,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>的决定》是第三次修正。这次修正,增加了如下内容:“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、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、报警、防护、救生设备、设施,或者篡改、隐瞒、销毁其相关数据、信息。”“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,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,并保障其正常使用。”